湖南省委巡视十县市 临湘干部吸毒情况比较严重
经省委批准,今年7月至9月,湖南省委巡视组、省属高校巡视组对凤凰县等10个县市区以及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等2所职业学院,进行了今年第二轮巡视。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近日,巡视组向这些县市区和职业学院反馈了巡视情况。从反馈的情况看,被巡视地区(单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凤凰县“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反映比较突出,经济发展环境欠优,个别领导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亲友谋利,部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用人导向有偏差,干部推荐和任免的关键环节不规范,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不严谨,“三超两乱”整治不力,少数干部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问题。“四风”问题仍然存在,有的基层干部为官不为,对遗留问题处置不力。
古丈县“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干部家属、子女、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现象比较普遍,工程项目管理混乱,个别领导干部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用人导向存在偏差,干部交流和“消超”力度不大,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严格。村级组织软弱涣散。“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少数干部为官不为,对民生工程不够重视,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问题较多。
桑植县主体责任有缺失,监督责任不到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工程指挥部指挥长较多,有的决策不够慎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比较突出,投资项目监管不到位,有索拿卡要现象,一些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牟利。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够严格,干部轮岗交流不力,存在违规进人和“吃空饷”等问题,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张家界永定区“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不少单位违规集资变相牟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较为严重。用人导向存在偏差,执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不到位,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不严格,在编不在岗和“吃空饷”问题整改不力。对工程指挥部的管理不够严格规范,一些影响干部形象的作风问题未整治到位。
长沙县“两个责任” 落实仍存在差距。少数领导有急功近利思想。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有较大漏洞,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政府融资成本偏高,有廉政风险,一些干部插手工程项目,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取私利。存在违规出台地方性规定的现象。“三超两乱”问题突出,选人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不够到位。“四风”问题禁而不止,顶风违纪仍然存在。
浏阳市“两个责任”仍存在缺失。一些领导依法行政观念不强。惠民补贴和专项资金管理存在漏洞,政府融资平台偏多,招投标管理不规范。有的干部在工程和医药购销方面以权谋私,有的为亲属经商办企业,干部入股经商问题较普遍。执行干部政策不够严格,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较为突出,存在“吃空饷”、“在编不在岗”问题。“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部依然不收手不收敛。
耒阳市“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较为严峻,工程建设领域的反映较大,土地市场管理存在漏洞。“三超两乱”依然较为严重,违规进人的问题比较突出,编制管理较为混乱,选人用人不够公开、透明、规范,任人唯亲的现象较为突出。“四风”现象有所反弹,作风散漫的情况依然存在,“为官不为”现象逐渐抬头。
衡阳县“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比较突出,有的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财务管理比较混乱,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干部交流调整欠统筹,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违规进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职数配备、编制调配不尽合理。“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干部纪律松弛、精神颓废,懒政、怠政现象有所抬头。
临湘市“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领导干部城区私建房屋严重,红包礼金仍然盛行,建设工程领域监管严重缺失,资金和财务管理较混乱。违规进人较严重,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较突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干部队伍结构不优,吃空饷、混编混岗等问题仍然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干部工作作风飘浮,违反“八项规定”屡禁不止,吸毒情况比较严重。
岳阳县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落实不力。采砂管理混乱滋生腐败问题,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缺失,资金财务管理较混乱,收送红包礼金现象依然严重,政法系统问题较突出。执行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不够严格,对干部的约束激励机制不健全,“三超两乱”专项治理进展缓慢。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干部赌博现象比较严重,少数干部工作作风比较飘浮,“四风”问题有所抬头,违反八项规定的现象依然存在。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缺位。新校区基建项目建设不规范,管理混乱,社会融资远超批复额度,培训中心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领导干部私车违规配备专职司机,违规使用公务接待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力。领导职数超编超配,存在用人失察、违规提任干部、超编制进人问题,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违规返聘退休人员,劳资管理不规范。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新校区建设存在决策失误问题,基建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违规现象严重,资产采购存在违规行为。行政人员不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没有按规定建立结算制度,存在违规查阅和搬出会计档案的现象。招待费报销不规范,支出超标,违规外借车辆,固定资产管理混乱。有违规进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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