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政府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22.10.2015  18:35

            10月21日,恩施州政府组织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副州长、州公安局长汤文江,州公安局副局长张孝赤,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功全、政委贺书明出席会议。会议由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新国主持。

            会上,州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功全通报了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从注重科学部署、确保检查工作扎实顺利开展,注重责任落实、保持消防监督执法高压态势,注重战场前移、扎实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注重宣传先行、提升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等四个方面,客观总结了工作开展的主要做法、成效和体会。州公安局副局长张孝赤宣读了《恩施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对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目标、内容、措施和检查治理重点进行了逐一明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信息反馈,以坚决完胜的态度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战役。

            副州长、州公安局长汤文江在会上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简要通报了国务院关于河南鲁山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务必深刻汲取他人教训,查短板、补漏洞,以过硬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坚决实现今冬明春期间全州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不发生责任火灾事故的“三个不发生”目标。

            对做好全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汤文江副州长提出三点具体意见。一是要切实认清当前火灾防控形势。当前,全州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仍存在旧患未根除、新患难控制、火灾隐患总量居高不下的问题。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工作理念,针对苗头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予以整治,切实做到“真重视、真行动、真整改”。绝不允许因为某些地方、某些部门、某些个人的失职失守,给全州、全省乃至全国的工作造成被动和不良影响。二是要扎实推进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第一,要落实各方责任。各县市长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办本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消安委成员单位要按照管系统、管行业、管部门、管单位的原则,加强工作联动,扎实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主责领域消防安全。第二,要落实整治措施。其一,要紧紧抓住相关重点场所和易发火灾的关键环节、关键因素,严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严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查危险物品和易燃装修材料,坚决把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其二,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全面落实消防监督抽查,督促社会单位依法履职,自主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必须坚决督促整改,决不允许搞变通、降标准、软处理。其三,对全州未整改销案的27处重大火灾隐患,要倒排工期、驻点整治、跟踪问效,确保按期整改销案。对整改进度缓慢的,人大、法院、检察院、纪检监察等部门要采取约谈、问责等措施督办整改。其四,要创新管理手段,广泛发动网格员对居民小区、农村家庭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推动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要扎实抓好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第一,要加强媒体宣传,做到全覆盖。宣传、广电等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高频次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制作专题节目,采取“正反讲”的形式,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曝光常见火灾隐患,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第二,要加强节点宣传,立足见实效。要提前介入,精心策划和组织开展好“119”宣传周活动;要结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两会”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知识的宣传和提示。第三,要加强常态宣传,深化三提示。要结合火灾规律特点,广泛借助各类平台,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督促所有公众聚集场所按照《湖北省消防条例》要求,进行常态化宣传提示;要针对“小火亡人”的问题,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极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就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王新国副秘书长提出三点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各级领导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全力落实火灾防控措施,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有效防控、安全平稳。二是要依法履职,严格实施跟踪问效。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找准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守住底线、筑牢防线;各级政府要加大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尤其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要进行现场督办、现场指导、现场整改。三是要注重统筹,增强工作连续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各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确保一方平安。

            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州消防支队机关干部及恩施城区火灾高危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政府、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各县市公安局、乡镇派出所分管领导,各县市、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以及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监管“十小场所”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