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四制”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05.11.2014  17:50

全州工商系统将政风行风建设作为事关系统发展的大事来抓,进一步明确责任,系统上下整体联动,人人参与,大力推进全州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落实政风行风“一岗双责”制。我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行风”的总要求,深入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领导责任制。全州工商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部门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主动地负起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全州系统形成统筹安排、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建立政风行风目标责任制。州局机关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内容进行分解,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州局与各县(市)局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县级局又与各基层所签订了政风行风建设责任书。并进行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联动的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体系。
    三是实行班子成员分工督导制。为加强对县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督导,州局成立了4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督导组,各组实行AB角,挂点包片,对挂点联系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程督促指导。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为全州工商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把脉问症”。
    四是落实行评专班具体负责制。为了切实组织好全州工商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州局成立了宣传联络、征求意见、明察暗访、信访投诉处理等五个工作组,各组各尽其责,把全系统行评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