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五项措施”巩固治乱减负成果

24.09.2015  09:27

一直以来,恩施州工商局把治乱减负摆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摆在扶持企业发展、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来对待,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利用“证、照、案、费”,搞“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代收代扣”行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从而巩固已取得的企业减负成效,真正使“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在工商部门得以体现。

一是加强领导。确立一把手为治乱减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治乱减负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突出重点。继续结合工商管理实际,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代收代扣”行为。

三是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清理巩固、防止反弹。按照国家减负统一部署和明确规定,对新出台的减负项目坚决贯彻执行,不讲价钱,不打折扣,确保上级规定的减负项目落实到位。

四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治乱减负有关制度,特别是坚决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收费项目的管理,加强监督;坚持对是否依法收费的执法检查和财务专项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微杜渐,标本兼治,预防在先。

五是进一步加大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治乱减负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反治乱减负工作部署、政令不通、有令不行、顶风违法违纪行为的当事人和责任人严肃追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

六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查办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监管与行政指导并重的原则,处理好执法与违法的矛盾,坚持人性化执法,实行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予罚的原则。

(恩施州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