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崇阳县“加减乘除”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16.11.2016  10:09

咸宁崇阳县强化举措,抢抓进度,做好“加、减、乘、除”四法,全面清权,科学定责,优化程序,强化监督,扎实推进县级权责清单位制度落实到位。

一是在精心组织上做“加法”,严格把握程序。崇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权责清单制定工作,作为年度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日程。在人员力量上,专门确立一名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专抓此项工作。成立县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专班和45个部门工作专班。在政策把握上,组织县编办、县法制办、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办等部门业务人员联合把关,集中审查。在工作程序上,要求部门专班人员对照要求,认真制定,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县专班人员和部门及时沟通,先后“三来三去”打回重新修改。县委、县政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认真审查县级权责清单。

二是在事项审查上做“减法”,准确掌握标准。工作专班严格把握标准,反复审查,做到“四个对比”:  与省下发的《县(市、区)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进行对比,与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相关文件进行对比,与修改的部分行政法规进行对比,与当前全县行政权力运行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坚持“该进应进,该减必减”,严禁多报少报、错报漏报,防止逃责躲责。全县共确定保留行政职权3245项,比省通用清单减少189项;共有事项4167项,比省通用清单减少194项,确保权责清单“通天线、接地气”。

三是在定权问责上做“乘法”,做到权责一体。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发文,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布“两单一表”,明确县级权责清单的权力主体和责任主任,明确3245项行政职权和4167项清单事项的职责单位和责任单位,坚决做到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融为一体,责任清单的责任事项简单准确,职责边界和法律依据明确具体。把权责清单制度与履职尽责结合起来,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起来,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投诉举报快速处理、追责和反馈机制,权力运行纠错机制。

四是在清单运行上做“除法”,提高行政效益。按照省市统一时间要求,6月份完成县级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提交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县审改办将权责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每项权力的基本信息和办理流程。县委、县政府将涉及行政权力移交给相关责任部门,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项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滥用权力、有权任性的问题。该县审改办、法制办和政务服务中心在深入落实权责清单工作制度的同时并于8月份开展“七比七提升”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服务月”活动,不断提升办件效率、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咸宁市崇阳县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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