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中心召开租赁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通气会

12.01.2016  00:18

元月6日,崇仁中心召开了租赁单位安全管理工作通气会。中心主任周慧超、党委书记张立新及分管领导,经营开发部、保卫部及竹园、简庄、海龙公司等17家租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印发了《崇仁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中心与17家租赁单位签署了2016年度《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中心领导结合《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精神向各租赁单位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有法律观念和合同意识,守法经营,依法办事,遵守合同,信守承诺。二是始终要把安全工作切实放在商业利益和实业经营的第一位,出租承租双方要互相支持配合,强化制度落实,强化措施到位,强化责任到人,强化隐患清单,强化责任追究,时刻紧绷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勿停留在标语口号上,停留在领导检查时,停留在工作总结中。

周慧超强调,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生产大于天。各租赁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麻痹和应付思想,杜绝漠视安全而酿成惨剧悲剧,周慧超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福州、山西、银川、深圳等地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警示大家,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此为鉴。他要求各租赁单位切忌为了短期利益和利润增长而忽视了安全生产,要无条件配合和服从崇仁中心及辖区公安、消防、城管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管理,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17家租赁单位负责人一致表态,坚决落实崇仁中心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配合和服从属地职能部门的检查考评,高度重视、加大投入、责任到岗、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底线,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群策群力、群防群控、齐抓共管构建平安和谐大崇仁。(崇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