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把公民正常监督当“找茬”

27.06.2015  10:47

  25日,一网友微博质疑陕西榆林市神木县警车私用。想不到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却“神回复”:“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此言论迅速引起争议。今天凌晨,榆林市公安局删掉该条微博,并致歉称将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希望得到大家谅解”。(6月26日《法制晚报》)

  网友通过微博质疑当地警方公车私用,这是在行使自己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作为被质疑的警方,不去对网友质疑的问题进行解释,进行说明,反而花费大量的言辞反过来质疑网友是在传播负能量,最后甚至怀疑这是当事网友家里有人违法了,所以“找公安的茬”。

  先不说警方微博这样的“神回复”逻辑上的颠倒,仅仅是面对社会监督的这种态度,就让人无法容忍。为什么警方会把网友的监督当成是一种“负能量”?其背后实际上就是在拒绝监督。而其实类似的现象也常见诸报端,面对群众的监督与质疑声,一些政府部门要么不回应,要么打击报复。总之,都是持着抵制的情绪与态度,而人民公仆真正该有的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与批评的义务与胸怀完全抛之脑后。

  而最令人担忧的是,当这种态度肆意扩散所带来的社会影响,将会打击那些主动参与监督政府机关的群众的积极性。当然也会因为个别公务人员的素质与态度的问题给相关政府部门增添不好的印象。

  如今,我国各地政府相关部门都利用微博、微信等带有互动性社交网络来为民提供服务。这无疑是可以增强政府与当地人民之间的互动性,也能增强政府的亲和力。但原本该为政府服务升级加分的平台,却由于个别工作人员服务理念尚未转变,反倒起到相反的作用。问题的根还是在于公务人员对于自身认知的转变上。作为公权力的使用者,公务人员工作宗旨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自身视作人民的公仆。不能有官架子,对于老百姓所质疑的问题,要积极解答,对问题要直面,用良好的行动回应监督,而动辄将百姓监督之举视为“找茬”的心理压根就不能有。(苑广阔)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