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首次亮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18.07.2014  13:45

  今天,山东省首次在山东机构编制网上亮出目前省级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家底”,接受社会监督,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据悉,按照山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形成《山东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今后,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在山东省实施。

  记者梳理发现,山东省晒出的权力清单,共涉及46个省直部门、单位,这些部门保留的行 政审批事项共649项,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审批类别、审批部门、审批对象、设定依据。如社会关注较高的省发改委目前共有行政审批事项10 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有些审批事项下面又包含若干个子项,也一一清晰注明。

  记者统计,综合大项和包含的子项两方面因素,目前行政审批事项保留较多的主要是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审批事项最少的是省农机局、省政府新闻办和省编办,均只有1项审批事项,而且都没有再设置子项。

  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认为,释放改革红利的第一关就是简政放权,我省取 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正逐步走向深入透明,过去红头文件封在“柜子”里,现在首晒“家底”,“对社会是否有用”成为重要指标,让企业、群众等各种社会主体 参与进来,能让权力清单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基层化,更有利于下一步权力的取消和下放。

  据悉,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将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山东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正式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山东省计划下半年再取消下放1-2批行政审批事项,争取年内完成削减任务的 30%左右。重点加大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社会管理领域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力度,真正把那些“含金量”高、社会受益面广的事 项取消下放到位,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创业热情。

  为方便社会监督,网站上此次设置了在线提交意见功能。此外,还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反馈意见,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传真:0531-86062578。

  (本文原载《大众日报》2014年7月1日03版,原标题为:亮“家底”,我省首晒权力清单——46个省直部门单位共649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最少的只有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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