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各级政府解决中小学大班额不力将被问责

02.09.2016  15:12
  面对目前日益严峻的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山东将在未来两年重拳出击:不仅要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还将对省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政府进行专项督查,依据督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及市、县(市、区)政府问责。这是记者从12月25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普通中小学大班额是指小学班额超过45人,初中、普通高中班额超过50人,普通中小学班额如果超过66人为超大班额,大班额问题在全国各省(区、市)普遍存在。 来自山东省教育厅的统计显示,2014学年度,全省城镇小学大班额比例为48.64%,超大班额为11.08%;初中大班额比例为45.88%,超大班额比例为9.83%;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为75.25%,超大班额比例为9.82%。在个别县(市、区),城镇小学、初中大班额比例在90%以上,多个县(市、区)城镇普通高中大班额比例为100%。 据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介绍,山东省政府明确提出在2017年年底解决该问题,并创新推出“”“”“”等系列保障措施。 为足额均衡配置师资,山东将创新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市、区),根据解决大班额问题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精简压缩和事业单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建立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满编超编的中小学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使用临时专户编制予以补充。 同时,对教职工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用两年时间,实现有空编的中小学教师补充到位,有编即补。 此外,山东将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镇新建中小学土地指标,由省、市、县三级统筹解决。在编制年度用地供应计划时,新增挖潜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支持通过梯次补位办学、盘活闲置废弃教育用地等方式,充分挖掘教育用地资源,优先满足城镇中小学发展需要。 山东省政府明确要求市、县(市、区)主要领导对解决学校大班额问题负总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省、市、县(市、区)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将解决大班额问题纳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与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工作统筹推进。 据介绍,山东省政府还将建立督查机制,定期进行工作督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大班额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部门,市、县(市、区)政府,严肃追究责任。将市、县(市、区)解决大班额问题进展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设立监督举报平台,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