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出台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问题整改方案

31.07.2015  12:17

(厅宣传中心  谢奇)近日,省水利厅加强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印发《省水利厅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问题整改方案》,对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整改任务进行明确细分,做到条目式、清单式、表格式呈现,方便整改兑现完成责任目标。 

据了解,整改方案从“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四个方面共列出39项需整改的问题,对“责任处室(单位)”和“配合处室(单位)”进行注明,随之对应的“主要整改措施”作要点式排列,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时限”,要求各处室(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分管责任人”,挑选业务骨干当好“经办人”。 

领导小组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结合整改清单,把握时间节点,认真抓好各自整改落实。一是建立整改责任制。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整改第一责任,并明确分管责任人、经办人,具体抓好问题整改工作,涉及多个处室(单位)的,各配合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二是明确整改路线图。各处室(单位)要制定具体路线图,对于近期可以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抓紧整改到位;对于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可以整改到位的,要千方百计努力争取;对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需要较长时期整改的,也要明确分阶段、分步骤的工作内容、时限,积极做好调研、汇报、协调、争取、督办等各项工作。三是实行整改事项销号制度。各责任处室(单位)定期向厅职责督查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度情况,直至整改完成销号。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处室(单位)要结合问题整改,认真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履职尽责的长效机制,完善有关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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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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