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连续9届获得武昌区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4.06.2015  11:58

(厅机关党办 厅人事处)近日,武昌区委区政府发出通知,对2013-2014年度区最佳文明单位、文明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我厅再次名列其中,被表彰为2013-2014年度武昌区最佳文明单位。据统计,这已是我厅连续9届获得武昌区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紧紧围绕推进民生水利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水利事业和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厅机关先后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等荣誉。同时,积极参与“文明湖北”、“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文明诚信中南路”、“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所在辖区的文明创建活动,积极投身于扶贫帮困活动中来,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努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提升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和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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