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佛协八届二次理事会发出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倡议书

21.08.2015  16:25
          为维护湖北佛教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推动佛教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佛教积极作用,在8月20日召开的省佛协八届二次理事会上,经全体理事交流讨论,一致同意向全省佛教界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风建设的倡议书》。《倡议书》全文如下: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布局,佛教事业面临很好的形势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长期以来,全省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高举爱国爱教旗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别的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佛教道风问题日益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不断“爆料”或举报的负面信息成为人们街头巷尾、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省佛教界道风建设总体是好的,绝大多数僧众能秉持传统,勤修三学,严持毗尼。但也存在少数僧人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借教敛财、争名逐利、疏于管理、脱离信众,甚至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亲者痛、仇者快”,背负千古骂名。这些现象虽然只是个案,但严重侵蚀佛教的肌体,对信众感情和佛教形象造成极大伤害,对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纠正。

佛陀制戒的主要缘起和重要意趣,就是使僧团避免社会舆论的讥嫌,保持僧团与社会之间的良好关系。针对教内当前饱受社会非议、败坏佛教清誉的某些行为,全省佛教界要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对待、直面不足、解决问题,以“为佛教、为众生”的负责态度,真诚回应社会关切。为此,我们向各地佛教协会、寺院和全体教内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级佛教协会要正本清源,主动作为

各级佛协要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关于道风建设的各项工作政策,定期举办道风建设经验交流会、政策法规培训班等交流培训活动,提高大家对道风建设的认识水平。

要深入开展讲经交流活动,引导全省佛教界形成研读经典、实践经典的氛围;鼓励开展律学研究,以戒为师。

要加强传戒指导,规范传戒仪轨,指导传戒寺院严把僧人素质关,严把戒会质量关,做好受戒戒子的教育引导工作,加强持戒意识,普及戒律知识,养成良好威仪,塑造清净幢相。

要落实教风监督责任。省佛协教务委员会负责全省佛教界的教风建设和督察。各级协会要设立专门的道风建设机构,对本地区教职人员的道风道貌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对违犯教规者,应予及时纠正。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要给予惩戒。

二、省佛协全体理事要率先垂范,正己化人

省佛协全体理事作为佛教事业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是佛教社会形象的标杆,其道风的好坏,影响着佛教的健康传承,要自觉自律,带头加强道风建设。

省佛协全体理事要带头研习教规、精通教规、遵守教规,严于律己,率先垂范,持戒精严,言行端庄,威仪整肃,生活俭朴,如法如律,正己化人,为广大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树立标竿、当好表率。

各级佛协和各寺院负责人更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两袖清风,潜心修持,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寺院负责人要对寺院的道风建设负总责,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场所在教风建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早解决。

三、寺院要加强道风建设和财务管理,发挥主体作用

各寺院要秉持律制清规,促进僧团和合。发扬六和精神,牢固树立常住意识和集体观念,坚决摒弃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坚持早晚课诵、过堂用斋、半月诵戒、冬夏安居等基本宗教生活。遵循僧俗有别、男女有别,规范僧众与俗众间的联系接触。

要遵照国宗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办法》的要求,理顺财务制度,做到账务公开,收支明晰。要开设对公账户,杜绝公款私存。要安排专业财务人员做账,每年要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报告要上报县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副秘书长以上的协会领导所在场所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要报省佛协备案。

要严格落实国宗局等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规范教务活动和法物管理。坚持文明敬香,严禁高价售香、拍卖头炷香等商业炒作。严禁将殿堂承包,严禁与旅游公司、黑导游合作或变相合作骗人钱财。厉行节约,节俭办教,严禁大操大办、奢侈浪费。

道风建设是佛教事业的生命线,关系到佛教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佛教的社会形象,关系到佛教积极作用的发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勇猛精进,坚守信仰的神圣性、纯洁性,以戒为师,把戒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道风建设,共同维护佛教的良好社会形象,为佛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