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每立方提高0.4元

12.08.2014  22:39

   新华网8月12日电(记者 李由)12日,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通知指出,2013年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实施后,对市场供求产生了积极作用,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通知规定,此次调整,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其中,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化肥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和落实。要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切实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抓紧开展销售价格疏导工作,合理安排天然气销售价格;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稳定。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