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涉嫌擅自砍树木面临处罚 绿化主管部门:应报批

18.12.2014  13:50

  被砍的樟树。 见习记者周迪 摄

  位于江岸区后湖金桥大道的紫竹园小区,即使在冬天从外面看也是绿意盎然、郁郁葱葱,然而这些让外人羡慕不已的茂密树木却成了小区部分居民的难言之痛。上周日,小区梅苑5栋的几户居民自发雇人把门口的几棵樟树锯掉了。因为涉嫌擅自砍伐树木,他们可能要面临罚款。

  居民:大白天家里还要开灯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紫竹园小区梅苑5栋的门前,看到十余棵香樟树都被砍掉树枝,只留下直挺挺的树干,这些树干大部分直径在25厘米左右,高度在2.5米左右。

  居住在一楼的一对老夫妻坦言,这些樟树是他们一楼几户人家联合起来请人锯掉的。他们表示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涉嫌擅自砍伐树木。这位姓万的老先生告诉记者,自从他们2004年入住以来,这些樟树疯长至今,物业极少修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他们住在一楼,采光极差,即使是大白天也要开灯。万先生说,他们是科学修剪的,并没有“赶尽杀绝”,待到明年春天,这些树还会重新发芽。

  物业:有园林工人定期维护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小区绿化率高达40%,并安排有专门的园林工人。园林工人会按照绿化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定期修剪小区的花草树木。

  当记者询问该工作人员,梅苑5栋前的树木是否也有人维护时,她说有。当记者问到上一次修剪时是什么时候,她表示不清楚。

  城管:涉嫌擅自砍伐要罚款

  江岸区城管委园林中队龚队长介绍,接到群众举报后,前天他们已赶到现场,并对紫竹园小区物业依法下达了《询问通知书》。昨天上午,小区物业向园林中队回复了情况并告知相关业主电话。收到回复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去了紫竹园小区,并拨打当事人电话,但无人接听。

  龚队长介绍,根据《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栽、砍伐树木。像紫竹园小区的这种情况,树木生长影响采光、通风、居住的,居民应上报作为养护管理责任人的小区物业,得到许可后方能组织修剪;需要修剪直径5厘米以上生长枝的,则应当报区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龚队长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查明情况以后,将会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嫌擅自移栽、砍伐树木的业主,责令其赔偿损失,并处以赔偿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龚队长借本报呼吁广大市民,如周围树木影响日常生活,一定要报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切记不得私自砍伐、修剪。

  见习记者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