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 我国明确积分落户通道

23.10.2015  12:19

“要加大结构性减税和定向减税,为未来发展培育新动能,用政府税收减法,换取‘双创’新动能加法。”李克强总理10月21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当天会议确定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推动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会议还通过了《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该草案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 等方式落户的通道。据悉,目前武汉等地已经开始积极探索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将就业情况、进城年限、缴纳社保年限、个人诚信记录等项目作为考量指标。

会议指出,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定向结构性减税拉动有效投资、推动“双创”、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举措。

会议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一是放宽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活动和费用范围。除规定不宜适用加计扣除的活动和行业外,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均 可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在原有基础上,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及合作或委托研发发生的费用等可按规定纳入加计扣除。二是允许企业追 溯过去3年应扣未扣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三是简化审核,对加计扣除实行事后备案管理。对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实行归并核算。

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

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