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林洪带队督导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

15.10.2014  12:27

10月14日下午,鹤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洪,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黄河东一行深入鹤峰县中营镇,对中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与中营镇党委书记杨凯交换了意见。

在中营镇政府办公室,副县长林洪就中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人员配备、车辆装备建设等情况提出了要求,并与中营镇党委书记杨凯就专职消防队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交流。交流中,副县长林洪提出:镇党委、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专职消防队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责任状》要求,尽快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中营镇党委书记杨凯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表示:中营镇党委、政府将坚决落实《责任状》有关要求,切实强化装备、队伍建设,筹集专项资金购置水罐消防车以及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并加强业务训练,提高作战能力,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能够随时“拉得出、打得赢”,为中营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最后,林洪副县长强调:建设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既是乡镇党委、政府落实《责任状》的要求,也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建设一支“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专职消防队伍,切实为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