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部署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20.09.2016  21:22

日前,省局对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切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结合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排查风险隐患,严防事故发生,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力度。以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场所,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保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落实食品和原料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督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网络订餐管理。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农家乐、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严格风险管理,加大节令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结合年度监督抽检方案,针对本地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点,统筹开展节日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并切实做好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紧抓问题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采取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慎重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等不明食材加工制作的食品,倡导科学理性消费。保持12331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应急值守,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的事件和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问题,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上报及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对瞒报、漏报、迟报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