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地税局强化合法性审查推进依法行政

07.09.2016  04:04

  今年来,咸宁市地税局以合法性审查为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制度约束,严格责任要求,坚持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全面提升了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决策水平,推进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明确审查范围。把涉及地税发展规划、改革及信息化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项目采购等事关地税事业发展和纳税人切实利益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凡是涉及上述方面的行政决策,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决不能因“事急”而跳过合法性审查,也不能因“事小”而放弃合法性审查,全力做到该审的全审、该审的严审。

  二、严格审查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设置以下三个关口:  一是决策承办部门的出口关,即决策承办部门在完成重大行政决策起草的法定程序基础上,负有启动合法性审查程序的主要义务,并要为决策的合法性提供充分的依据,包括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目录、决策承办单位的初审法律意见、征求意见汇总材料、风险评估报告、专家咨询意见等内容;  二是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关,即市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要坚持执行“不经合法性审查,不得上会讨论”  的原则,细心查验材料是否齐全,对材料不齐全的,及时告知承办单位补充齐全。对材料齐全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情况复杂的,及时提出报告延长审查期限,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条不紊、有序推进;  三是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审查关。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合法性审查完后,及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讨论作出决策。

  三、提升审查质效。紧紧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项目、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决策内容等方面,依据实际情况,通过开展实地调查研究、书面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议等方式,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同时,聘请理论深厚、经验丰富的法律专家、律师为市局法律顾问,为合法性审查提供咨询服务,以提高合法性审查的工作质量与效率。

  四、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各个部门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职责范围,法规部门按照“一审查一结论”的要求明确审查结论,并在规定的审查期限内出具书面的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根据不同的情形提出审查意见。决策承办部门对意见书的内容应予以认真研究,并按照审查部门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作出修改或调整。

  五、强化队伍保障。一是配强合法性审查岗位。将通过司法考试的税务干部安排在合法性审查岗位。二是全面推行税收法治指导员制度。市局在全市地税系统所有基层分局挑选一名懂法规、懂业务的干部担任法治指导员,为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将法治工作延伸到最基层。三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多名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市局法律顾问,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参谋,提高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咸宁市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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