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伍家岗区司法局强力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宜昌市伍家岗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从组织领导、网络体系、试点示范、对接调解、能力培训等方面着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定纷止争”重要作用,切实将辖区内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以区“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实施方案》,从组织名称、标识标牌、设施配置、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工作台账、绩效考核等方面规范基层调委会建设。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挂帅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专班,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全面推进组织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宣传工作。
二是强化网络体系。调整充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吸收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人员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提前介入,做到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逐步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长效机制。全区每个社区(村)均设立3至9人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调处本区域内发生的矛盾纠纷。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室和调解庭66个,建立搜集矛盾纠纷信息“四张网”,构筑排查“无缝”体系。建立调委会总数79个,其中街(乡)调委会5个,村(居)调委会61个,企事业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委会13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纠纷信息员)969人,形成多层次、全方位、规范化调解网络体系。
三是强化试点示范。充分考虑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针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现状,深入调查研究,在全区乡(街道)确定共勤村、李家湖社区、韩家坝社区、港务社区、大公桥社区为第一批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按照“五有”、“五落实”、“六统一”标准,对人民调解室布置设计统一制作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 、人民调解口袋书、人民调解登记表、人民调解资料汇编,下发至各试点社区(村),年内全区规范化建设将覆盖30%。
四是强化对接调解。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工作运行上来看,各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工作中遇见的各种困难,需要获得何种政策、专业知识、法律咨询等援助,都缺乏一个清晰的把握。全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对接、与律师对接、与顾问团对接、与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与司法调解对接,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达到和谐息讼,终止纠纷的理想状态,从而使社会达到持久和谐。通过对接,有效化解了某学校后勤管理有限公司与雇工之间矛盾纠纷、金桥市场车祸致人死亡事件等。
五是强化能力培训。根据当前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以及新形势对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设置培训课程,邀请三峡大学教授、市医疗调解委员会专家就《人民调解法》、如何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中的证据问题、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以及面临的压力、调解技能及应用原则等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专题培训,从组织成立、人员配备、工作开展、调解流程、协议达成等各方面进行详细讲解。今年来,组织全区各街(乡)综治副书记、试点社区(村)书记、综治主任及人民调解员及行业性人民调委会调解员学习培训6次。
六是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规范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按照“谁调解,补贴谁”的原则,对人民调解员办理调解案件给予相应补贴,标准适当提高。一般矛盾纠纷(口头纠纷),调处成功且按要求进行纠纷登记,每件补贴30元;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成功并按要求做好七种调解文书案卷的,每件补贴100元;排查发现群体性纠纷、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苗头及时报告并进行有效控制、成功化解的,每件补贴200元。办案补贴的落实,有效调动了全区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宜昌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