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局建立市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23.06.2014  10:37

  日前,孝感市局制定《孝感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办法(试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市局与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稽查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之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共享信息包括: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稽查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查中发现的假冒药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案件线索;检验检测中判定为不合格的“四品一械”信息;跨市、县、区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信息;涉案金额在2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处置情况;管辖有争议的案件;行政许可中发现的应立案调查的信息;专项整治、日常监管、行政审批、案件查处中,涉及范围广,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

  孝感市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共享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稽查局,负责共享信息的收集、采编、发布和应用。 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市稽查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共享信息报送与接收工作。

  《办法》要求各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采集到的共享信息报共享办。共享办原则上每季度提请市局召开一次信息共享工作会议。除涉及保密需要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隐瞒食品药品共享工作信息,因不按规定报送和处理而影响工作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信息来源: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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