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地税局圆满完成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6.09.2017  08:55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十堰市地税局对截至2017年5月31日前制定公布的现行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理。清理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工作稳步推进,共清理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14份,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份,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2份,进一步维护和保障了税收法律规范体系的完整和统一,为规范税收执法和优化纳税服务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依据和坚实的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重视,提前安排。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市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部署清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清理工作。

二是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明确清理工作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安排专人对本科室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清理,落实清理各环节责任,确保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明确范围,规范流程。重点清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适应、与税收征管实际不相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最终由政策法规部门对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拟定清理报告,报请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通过。

四是公布结果,备案报告。清理结果最终以《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2号)予以公布,并按时向省局、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备案报告。(十堰市法制办供稿)

武汉公积金中心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武汉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市法制办关于规范性文件清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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