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局四项措施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

29.09.2014  12:25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成立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领导小组,土地整治项目实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地方负责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国土、监察、财政、审计等多部门分工明确、协同运作;明确乡镇为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所在乡镇成立以乡镇长为负责人的项目部,行政村设立村民理事会,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二、规范操作,高质管理。一是公开招投标。按照省厅关于土地整理项目招投标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开遴选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二是把住各关口。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公告制、合同制、审计制等六项制度。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技术人员每天到工地一线,具体指导协调,及时跟踪服务,每个项目还抽调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分片包干检查施工单位、现场监理到岗到位情况。

  三、创新机制,高效实施。该项工作列入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年度考核,业主管理费和项目产生税收50%分别划归到项目所在乡镇,并按新增耕地面积奖励乡镇政府、基层国土资源所,充分调动乡镇的积极性;对施工单位提前优质完成项目工程的,优先拨付工程款,激励施工单位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程质量。

  四、筹措资金,高位管护。通过土地承包经营者自筹、安排一定的预算资金以及项目区内工程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取得的收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具体的管护方式,对完工的项目进行管护,发挥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