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司法局做好结合文章切实抓好新型农民培育工作

07.09.2015  10:47

  近年来,夷陵区司法局按照区委政府统一要求,勇担新型农民法治宣传教育之重任,筑牢农村依法治理之基石,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细化思路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在工作中注重“三个结合”,切实抓好新型农民培育工作。

  一、与开展“四下乡”活动相结合,强化农民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夷陵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宣传部“四下乡”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主要以“赠送一批法律书籍,送一台法治文艺节目,举办一场法律知识讲座,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户),创建一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等“五个一”为主要内容,深入扎实地开展了“送法进乡村、进农家”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出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夷陵区司法局已集中组织专业律师深入分乡镇南垭村、樟村坪桃坪河村、三斗坪头顶石村、下堡坪蛟龙寺村、邓村邓村坪村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8场次,共接待咨询群众4500人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5100份,赠送法治宣传资料1.8万册,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31场次,培育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户)28个。通过参与“四下乡”活动,强化了“六五”普法措施和责任,确保了普法宣传教育在农村农民中的有效落实。

  二、与开展“三进三帮”活动相结合,实化农民法治宣传教育

  自2012年以来,夷陵区司法局创新开展了以“进农村(社区)家庭、进企业车间、进学校课堂,帮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帮助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法务四进、帮助解决涉法事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务保障“三进三帮”活动,并坚持将该项活动作为开展新型农民培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加以推进,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夷陵区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基层组织及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山林土地、劳动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等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人员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面对面为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提供贴心高效的法律服务。活动期间,全系统司法行政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111人,深入到所联系的132个村(居)进行走访调查3580人次,开展普法宣讲375场次,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16.5万份,受教育人员达28万人,调解矛盾纠纷1556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9件,法律援助事项1453件,帮助村(居)制定法治创建活动方案132份,为村(居)修改规章制度140套。此项活动为切实提升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法治思维和法律素质打下坚实基础。

  三、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相结合,深化农民法治宣传教育

  近年来,夷陵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并将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外化于行,内化于心,不断深化了新型农民法治教育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体系,深入推进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村务、财务公开,实现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完善创建村(社区)级普法教育网络,建立村两委干部、党员和村民组长带头学法制度,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三是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完善创建工作指导检查机制,定期深入各创建村(社区)开展指导。对已经命名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近两年来,区司法局指导基层组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4个,办法治宣传栏和文化阵地189个。同时,联合小溪塔街道、区卫计局等筹资20多万元在小溪塔官庄村和仓屋榜村,高质量建成了全市首条法治文化街和全省首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利用法治灯箱广告、法治石刻、法治宣传栏、法治谚语等切实增强了普法宣传效果,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教育和熏陶。(邹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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