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水文局严格按标准配置领导办公用房

06.11.2014  15:16

(赵睿)日前,咸宁市水文局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理念,坚决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对局领导副职办公室面积超标进行了调整。 

该局的办公条件不是很好,机关各科室的办公用房也比较紧,职工们也有“调不调整意义不大”的议论。该局党委班子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后,尤其是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强调的“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法治精神为引领深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把此次办公用房调整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厅党组二十条办法,转作风、刹“四风”的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不折不扣的加以落实,确保办公用严格按标准腾退到位。 

调整后,该局领导班子成员2人一间,腾退出的一间办公室用于山洪灾害防治调查项目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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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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