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局严把“五关”落实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双重责任

16.08.2014  16:30

  近日,大冶市局从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着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重点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管,严把“五道关口”。

  一是以提高素质为目标,把好教育关口。由局党委组织全面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学习,围绕“学习焦裕禄、争当好干部”活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整顿”活动。

  二是以依法管地为目标,把好审批关口。由局党委、政工科牵头,积极开展服务群众、行政审批两个流程重构工作,及时公开办事结果和收费标准,实行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由局纪委监察审计科负责监管,在各项业务审批过程中,通过科室预审、分管领导初审、业务办公会集中会审,严把各个审批关口,预防腐败行为发生。

  三是以财务规范为目标,把好资金关口。由局纪委、监察审计科联合财务科重新修订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实行财务公开、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项目资金专人专帐专户管理、资产领用登记等管理模式,以财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为目标,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核心,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狠抓三公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财务收支平衡。

  四是以公平公正为目标,把好人事关口。由局党委、政工科负责组织民主推荐、能力测试、竞争上岗、组织考核、任前公示等程序,由局纪委、监察审计科负责组织廉政谈话,实现干部公正选拔任用,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先后实施了党委班子成员差额竞选、乡镇(分局)所长和机关科室科长等中层干部公开竞聘等活动。

  五是以阳光操作为目标,把好项目关口。由局纪委、监察审计科负责监督,从项目选址、项目设计、项目中介机构遴选、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招投标监管、项目质量、项目审计、项目验收及后期管护等九个方面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把好关,主动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管理,对项目实施挂牌监管,着实打造“阳光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