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局“三个规范” 严格土地整治工程变更管理

30.09.2014  09:10

  一、规范变更程序。出台《关于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变更管理的意见》,规定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变更必须严格按照“村(施工单位)申请、监理机构审核、业主现场管理代表确认、整理中心现场踏勘、会议集体讨论、市局审定、逐级报批”等7个程序进行。

  二、规范变更资料。施工企业组织的工程变更报批资料主要包括书面申请、拟变更施工位置现状照片、变更增加工程单体工程结构图、工程预算表、变更内容如无投标报价的需出具单价审批表、变更后片区规划图、变更前后工程资金对比表、工作联系单、变更审批表等9类资料。其中,变更书面申请书必须说明变更工程内容的理由、位置及工程量,同时附具核减工程量的申请,确保资金平衡。

  三、规范变更施工。施工企业凭监理单位出具的批准工程变更通知书组织施工。未经书面批准,变更工程量不予认可,另视变更工程预算金额对施工企业予以处罚。如施工企业申请补办变更手续,武穴市局将上报黄冈市局、省厅,建议将其列入黑名单。同时,严禁任何个人随意表态,口头批准变更,一经查实,除承担经济赔偿外并追究行政、法律、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