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最高判三年 警方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

09.01.2015  21:04

  尹相杰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公布了尹相杰涉毒一案的最新进展:2014年12月3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的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2015年1月7日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

  去年12月27日中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文称,去年12月25日18时许,警方在朝阳区某小区内抓获涉毒人员尹某某(男,45岁,歌手),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随后,出道20余年、早前因和于文华合唱《纤夫的爱》一举成名的歌手尹相杰被证实是涉案人。

  从早前曝光的情况来看,尹相杰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很可能已经达到了追诉标准。如果最终其被认定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