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拿到审批就重建 城管“停工通知”没停住“违建生长”

01.08.2015  11:38

武汉晚报讯(实习生石伟记者刘海锋)承租合同突然被强行中止,在没有建设许可的情况下,房屋被业主单位及后来的租户推倒重建,以综合商场的面貌重新出现。“城管虽下达过停工通知,但这栋违建马上就竣工了。”昨天,市民何立刚在接受采访时无奈地说。

2003年起,何立刚开始承租武昌区教育局位于解放路363号房产,作为公寓出租经营。2008年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合同总期限为4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截至2010年底,如果承租人遵守相关条件,合同自动再延续两年。2010年11月底,何立刚准备续交房租时被告知要中止合同。

何立刚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条款,不接受被强制终止合同。何立刚出示了一份由武昌区教育局发出的通知:武昌区教育局认为该处房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亟须改造,不能继续承租使用”;即日起将对解放路363号进行改造维修。何立刚要求对强行终止合同导致的经营损失进行补偿,遭到拒绝。

2013年底,何立刚发现这栋楼被推倒重建了。“我到武昌区规划局、城管局查询,都告诉我没接到那里的建设申请材料,属于违建。”何立刚说,武昌区城管还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书,但没能阻止新大楼的施工。

记者陪同何立刚到武昌区教育局和武昌区城管执法大队了解情况。对于终止合同问题,教育局打勤工俭学办公室陈姓主任的电话,主任在电话里表示“这个问题都过去两年了,我解决不了”。对于推倒重建涉嫌违建问题,对方表示“我不了解情况”。

武昌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瑞民表示,多次接到对解放路363号的违建举报。“我们也下达过停工通知,后来他们拿出危房鉴定,说明需要进行维修。再后来,发现维修已经不能解决问题,只能推倒重建。”王瑞民介绍,当时大楼的施工方确实没办理相关手续,后来区里开会同意施工。目前城管部门一直在等待他们补办相关手续。

这种“先斩后奏”的做法算不算违建?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这样的房屋算不上纯违建,毕竟事后做了补救。但按照正常流程,即便房屋必须重建,必须向规划、城管等部门报备,“先斩后奏”并不能免去应受的处罚,城管部门应对房屋产权人追加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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