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小区业委会组建率仅三成左右 业主自管乏力

15.09.2014  09:53

  小区业委会组建率仅三成左右

  业主公共意识淡薄自管乏力

  物业公司不给力,业主进行小区自管自治情况也不容乐观。

  关谷关山大道一中高档小区有两千多住户,随着入住率的提高,去年9月,该小区业主就开始商量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的地方进行监管,以加强居民对小区的自治管理。按照规定,一个新小区业委会的成立,需要由510名业主联合签名提出申请,然而一年多时间后,该小区仍未凑齐“赞成票”。

  与此同时,即便是成功组建了业委会,小区居民的一些合理诉求也难以得到满足。汉阳区龙阳大道上一小区从2004年开始入住,一期与二期就住有近2761户居民,经过业主多年争取和努力,该小区一期、二期的业委会在去年11月才得以成立。然而,该小区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业委会成立至今,开发建设单位一直拒不提供、移交物业活动用房和业委会办公用房及相关资料,使业委会根本无法开展工作。业委会多次发函并面对面交涉,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根本不予理睬。小区业主召开业委会表决,超过90%的业主要求重新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不同意续聘前期物业公司,结果遭到开发商和物业派人威胁辱骂业委会工作人员,并将张贴的业委会表决结果公告全部撕毁,“业委会虽然艰难成立,但展开自治管理工作仍旧困难重重”。

  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市1716个小区,业委会组建率仅有三成左右,成立难的重要原因是小区业主大多来自社会不同层面,是短时间内因物业而联系在一起,相互间缺乏足够认识和了解,再加上公共意识淡薄,缺乏主动参与性。下半年武汉市政府将帮助小区成立业委会纳入了工作重点。

   全市物业将建服务考评体系

  市民可根据公司信用选物业

  今年初,武汉市房管局要求全市小区在4月底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物业服务人员姓名和岗位、服务内容和标准、服务收费价格及报修、投诉和监督电话都要上墙公示。

  新规执行后,工作人员抽查发现,在一些小区内,“四公开一监督”公示牌不断遭遇人为破坏。

  在青山区天兴花园小区22栋1单元,悬挂高度在一米以上的信息公示牌遭恶意涂改、撕毁。在该单元的两部电梯中,不仅信息公示牌被人为损毁,电梯天花板也被砸破。

  抽查中,多个小区暴露一些通病:停车位严重不足、楼道堆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非机动车在残疾人通道胡乱停放、高空抛物、公共区域种菜养鸡等。

  武汉市房管局物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执行邀请招标方式来确定物业,整个招标过程不透明,可能导致部分不负责任的开发商,倾向选择更“可控”的物业,而物业又对行使职责有顾虑,最终导致业主权益受损。

  正因如此,该局已出台了新规:今年5月1日起,武汉总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公司不能由开发商“钦定”,必须向全社会公开招标。

  新规明确指出,20万方以上小区(约占新建小区一半)要招聘物业,必须通过全市统一的招投标管理平台,发布信息。而在最为关键的评标过程,将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并由第三方物业专家(开发商人员不得超过1/3)打分,确保对物业公司的选择更为客观。

  目前,武汉已在市民之家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前期物业招投标管理平台,已有17个项目按新规组织招投标活动。该市初步建立了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制定了分级服务标准,扣满12分的物业公司将面临严格处罚。武汉市还将建立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市民可根据公司信用来选取物业公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