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成立门槛降低 两大要求满足一项即可

05.09.2014  13:04

  长江日报讯(记者马振华)记者昨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武汉出台《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降低了业委会成立门槛。

  以前开业主大会的门槛是小区入住率必须达到50%,现在按照“条例”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成立业主大会:业主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首次交付使用专有部分之日起满2年且交付使用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

  这意味着“房屋交付使用面积达到50%”或“交付使用满2年的,交付使用面积达20%”,两个条件满足其一,就可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工薪族自掏万元征业主签名

  一个新小区成立业委会,要有510位业主签字联名提出申请,可一年来,签字赞成票还没有凑齐。记者昨日在光谷新世界小区看到,一位年轻人自掏腰包奖励每一位签字的业主,他的行为在小区引发热议。

  光谷新世界是光谷一个有2000多住户的大型新小区,随着入住率不断提高,去年9月业主们商量成立业委会,可以对物业一些服务不到位的地方进行督促。热心的80后业主徐先生和其他几位业主,主动承担起筹备的相关工作。

  徐先生从居委会获悉,要筹备成立业委会,按小区建筑面积算,要有510户小区业主签名赞同联名提出申请。说时容易做时难,徐先生他们几个人先在业主群里呼吁大家签字。没料到,有着上千业主的QQ群,却只有40多位业主签字。

  在之前的摸底中,业主对成立业委会的呼声比较高,可愿意签字的人很少。徐先生想,等业主来签名太被动,要想办法让大家主动签名。于是他在小区摆摊向业主宣传,征集到了100个左右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