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刺激欲强奸 遭遇反抗变抢劫

03.08.2015  17:46

            近日,汉川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抢劫的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金某(男,28岁,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王某(男,53岁,前科),因另参加一起寻衅滋事共同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2014年4月24日23时许,被告人金某邀约被告人王某并合谋后,驾车至本市城区泵站路寻找性侵目标,发现被害人刘某(女,1970年生)后,用衣服蒙其头部将其劫持上车,并持刀威胁刘某不许喊叫,因刘某在反抗中许诺给钱,被告人金某、王某遂劫走刘某包内现金5400元,后开车至仙女大道将刘某放行。经鉴定,被害人刘某损伤程度属轻微伤。案发后,被告人金某退出了所得赃款。

            被告人金某、王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抢劫罪。在强奸作案的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依法应减轻处罚。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女性朋友,晚上单独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有防范意识,注意保护好自己。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