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区检察院对拟不起诉案件试行公开听证制度

22.09.2014  17:43

    新华网湖北频道9月22日电(张永静)9月19日,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张某、李某涉嫌盗窃罪一案和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这是襄阳市检察系统首次对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听证会。

    当天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张志明、李晓平涉嫌盗窃罪一案和王祥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本次听证的听证人由襄城区检察院聘请的4名人民监督员和6名区人大代表组成;犯罪嫌疑人及其所在的单位、被害人、侦查机关代表组成了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办案人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及阐述了拟不起诉决定的依据和理由,听证参加人发表了辩解和意见后,听证人提出了对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质询,并当场对是否同意拟处理意见进行了表决。

    “当事人看得见作出决定的过程”、“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都参与了处理”、“这是真的在阳光下运行”、“这才是看得见的正义”——人民监督员和人大代表纷纷表示。一时间,“阳光”、“公正”也成了听证会后各方挂在嘴边的“热词”。

    公开听证制度是襄城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的一项新举措。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对拟处理意见,召开听证会,组织听证参加人对听证事项进行陈述、质疑和辩论,以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责任编辑:连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