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扶贫和老区发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09.07.2014  12:51
      为了进一步助推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4月24日,襄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和《湖北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的报告。审议中,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了该市在贯彻实施《条例》中存在着学习宣传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社会扶贫参与度不高、部分地方贫困状况依然严峻等问题。

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30余条建议,会议通过了审议意见,对该市进一步贯彻实施“两条例”提出了六个方面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把农村扶贫和老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督促县级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配套安排财政扶贫和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县抓落实”的职能。把扶贫成效纳入各地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衡量政绩的一个重要考核指标。二是积极争取政策,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老区的扶持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和老区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策划、包装一批扶贫和老区发展项目,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力争进入国家和省级扶贫项目库,争取政策支持。三是加强设施建设,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对60个行政村不通水泥路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实现村村通;对三个山区县1.16万户危房、4.6万户土坯房要在逐户核查,制定实施分年度消危、消土计划,加大易地搬迁扶贫力度;对安全饮水、学校、卫生室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在行业项目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倾斜支持,抓紧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四是增强“造血”功能,抓住产业这个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的根本。把专项扶贫规划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统筹起来,指导镇、村利用当地的资源禀赋,发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加大老区革命历史遗迹挖掘和保护力度,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和帮助贫困农户增产增收。充分发挥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让贫困农户掌握必要的实用技术,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实行精准扶贫,着力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贫困村贫困户进行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真正实现“瞄准式”扶贫,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六是创新扶贫方式,调动社会各方力量构建大扶贫格局。健全市县部门驻村帮扶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不断扩大扶贫基金规模,全面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强化扶贫和老区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襄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佘俊)

责任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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