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获水利部批复

12.01.2016  15:08

(游翔)近日,水利部正式批复同意《湖北省富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2014-2025)》,并对规划实施和景区建设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标志着富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和发展进入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同时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据悉,这是我省第一个获得水利部发文批复的国家水利风景区总体规划。 

批复》指出,富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区位于湖北省通山县,主要依托富水水库建设,景区生态环境良好,水利风景资源丰富多样。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富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区,统筹协调景区资源保护与建设,对带动区域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批复》要求,要按照景区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结合区域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合理确定水利风景区建设规模和保护范围。景区建设管理要同河湖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统筹结合,按照有关程序要求,做好水利风景区详细规划编制和分期实施工作。要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水利风景区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水工程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的发挥,强化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合理利用景区内的工程景观和自然景观,深度挖掘区域历史人文资源,将富水湖国家水利风景区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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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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