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水平提高,食品越来越多样化。近来,市场上以富硒为卖点的食品层出不穷。消费者如何辨别真伪?昨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已制定出台《富有机硒食品硒含量要求》,并将于1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个关于有机硒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硒是世界卫生组织确认的人体生理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但同时也具有“两面性”:硒摄入不足,会引起克山病、大骨节病等硒缺乏病;但摄入过量,也会引起硒中毒。全国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委员、省卫生计生监察专员杨明亮介绍,硒在自然界分布不均,我国从东北到西南形成一个“缺硒地带”,以湖北为中心的中部地区是富硒区,恩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硒矿床,被称为“世界硒都”。通过富硒土壤和水种植养殖的动植物,其硒含量均高于同类动植物,且多为有机硒,有利于人体吸收代谢,可以作为硒补充剂优质的硒来源。近年,富有机硒食品的开发有了长足发展。然而,由于没有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缺乏规范,消费者常常对市场上种类繁多的富硒食品难以辨别区分。本次出台的标准合理确定了硒及有机硒摄入量的安全范围,对有效开发利用硒土壤资源,规范有机硒食品市场,指导消费者科学选择富硒食品有益。
杨明亮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富含有机硒”或“富有机硒”食品时,要查看其是否在外包装上标明“总硒”和“有机硒”的含量。食品中的总硒最低含量必须达到20μg/100 g(固体食品)或10μg/100ml(液体食品),有机硒含量必须大于其总硒的80%,才可声称“富含有机硒”或“富有机硒”食品。同时,“富有机硒”食品与“富硒”食品也有区别。前者其食品中硒是天然的有机硒,而后者其食品中的硒可以是添加的硒营养强化剂。
(来源:《湖北日报》2014年6月17日 第8版)
【湖北日报】富有机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出台 -
武汉17:40 17.06.2014 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