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县政府挂牌督办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26.06.2014  11:04

近日,五峰县人民政府下发《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农贸市场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批复》五政函[2014]61号文件,明确将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农贸市场家列为县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6月19日,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市场员工宿舍未于市场保持相应安全距离,防火间距不足;市场内商户设置的仓库与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市场内室内消火栓不能正常使用且管径不符合规范要求;宿舍楼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疏散标示;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市场内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要求;市场内员工未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等重大火灾隐患。

由于该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型公众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大队当即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2015年6月19日前整改完毕。并向县政府提交了《关于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农贸市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建议由县政府对该起重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目前,该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大队将随时跟踪指导隐患整改,确保此处重大火灾隐患在限期内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