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访”走出来的公平正义

03.11.2014  18:21




        (长江日报记者:徐丹丹  编审:李智华)10月29日10时30分许,郑小红匆匆赶回办公室,“刚走访了一起劳动关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争取庭前的最后一次调解”。

  40多岁的郑小红是江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26年法官生涯,她总是奔波在案件当事人之间,竭力促成和解。与她共事10年的魏建峰说:“郑姐是个大忙人,看见她的时候,她在法庭上;看不见她的时候,她在去家访的路上。我们都叫她‘家访法官’。

  从2007年在民意法庭当法官时,郑小红就养成一个习惯,骑自行车“家访”当事人,后来换成电动车,跑遍辖区66个社区、30个成规模的小商品市场,跑坏3辆自行车、2辆电动车。令她欣慰的是,“家访”还原了一个个案件的真相,审理的3000多起案件,无一错案。

  “不家访,难了解实情

  2008年,年过七旬的徐婆婆状告5个子女不付赡养费。案卷中说,徐婆婆被子女送到一家福利院,拖欠福利院2个月的生活管理费,福利院准备将徐婆婆送回。

  当天下午下班,郑小红骑自行车赶往福利院。徐婆婆却告诉郑小红,她有6个子女,偏爱二儿子一些,此前一直与二儿子一家生活,还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他。但因与儿媳的矛盾,二儿子便将她送到福利院,却无力支付生活管理费。其他子女因为她偏袒二儿子,对她也不管不顾。“这份起诉状估计是二儿子捣的鬼。我不起诉任何一个子女,他们养不养我,只凭他们的良心。我现在是能过一天算一天。”徐婆婆的话令郑小红鼻子发酸。

  原本裁定驳回起诉就可以结案,但郑小红第二天又骑着自行车走访徐婆婆的社区,社区干部称早已调解多次,无济于事。郑小红依然坚持召集徐婆婆6个子女,前前后后调解6次,终于达成一份赡养协议。6个子女最后向母亲表达歉意,徐婆婆含泪向郑小红表示感激。

  郑小红说:“很多案件,不家访就了解不到实情,即使依法判决,也未必是最圆满的结果。

  “一次家访,或许就能化解一起纠纷

  有同事问郑小红:现在通信那么发达,为什么还要家访?郑小红回答:“有些事情,电话里说一千句,也顶不上当面一句。一次家访,或许就能化解一起纠纷。

  2010年11月30日,看完案卷已是晚上7时,郑小红对同事魏建峰说:“陪我一起去看看上午那个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吧,我放心不下。

  当天上午,郑小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男方气势汹汹,差点动手打女方,庭审结束还放狠话:“看我回去不办死你!

  魏建峰陪着郑小红骑电动车赶到后湖街当事人家中。还未进门,就听见里面吵得厉害。对两位法官的家访,夫妻俩甚是意外,女方流着泪找郑法官评理。原来,两人仅为一些生活琐事闹僵,互不相让才闹离婚。

  找到症结,问题迎刃而解。2小时劝说后,夫妻俩同意撤诉。

  回来的路上,郑小红对魏建峰说:“不是这次家访,我可能就拆散了一个家!

  “判决,不是案件的句号

  作为民庭的庭长,郑小红常告诫同事:“判决,不是案件的句号。当一名法官,不能仅仅满足于依法判决。

  女青年小赵在一次交通事故中高位截瘫,单位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小赵将单位告上法庭。郑小红找到小赵家,了解小赵与单位的矛盾症结所在。考虑到小赵行动不便,郑小红在社区设立临时法庭,亲自为小赵推轮椅。

  该案最终判决,小赵胜诉,依法获得部分补偿。但小赵的脸上丝毫没有笑意。送达判决书的郑小红读出了小赵的心思:一个高位截瘫的残疾人,没有了生活来源,将来该如何生活?

  郑小红通过区残联,积极为她寻找谋生之路。经多方奔走,帮小赵开起一家福利彩票投注站。小赵终于笑了。

  “法律是严冷的,但法官是有温度的。”郑小红说,“透过这股温度,才能更好地诠释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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