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330家药店统一开展家庭过期药品

21.03.2016  18:14
 

  近日,十堰市局在前期探索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活动的基础上,再添措施、再加力度,将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全部纳入定点回收范围,定点回收家庭过期药品点由125家增至330家,覆盖全市116个乡镇。一是完善回收制度和流程。制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流程。二是统一悬挂回收标识。各回收门店在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十堰市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牌匾,公示回收流程和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统一回收条件。按过期药品市价一定比例兑换代金券。四是深化宣传。要求各回收点分期分批深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今年3.15期间,回收过期药品约3400盒,接受用药咨询约1800人次。

  (信息来源: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