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局对7家矿山企业进行约谈

28.09.2016  04:11

近日,宜都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约谈会,对7家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要求矿山企业要从四个方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一是要转变思想观念。要求矿山企业转变思想观念,努力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转变单纯以消耗资源、破坏生态为代价的开发利用方式,推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二是要规范矿山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认真执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安全生产等设计方案和保障措施;要认真履行相关义务,足额缴纳恢复治理备用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及时办理矿山临时用地手续;要淘汰落后的矿产开发利用工艺、技术和设备,以达到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

三是要落实复绿措施。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使矿区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要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地质灾害;矿区绿化覆盖率要按规定达到可绿化区域面积的80%以上。在矿产资源开发、开采各阶段,要严格实施矿山土地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坚持"边开采,边复垦",对矿山压占、损毁而可复垦的土地要全面复垦利用,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尽可能优先复垦为耕地或农用地。

      四是要促进矿地和谐。要求积极履行矿山企业社会责任,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在生产过程中,要及时调整影响周边村民生活的生产作业,要与当地村组织建立磋商和协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矛盾,促进矿地关系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