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政府与6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目标责任状

09.11.2015  12:35

            日前,随县县政府召开了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会议。会上,副县长、公安局长刘红申代表县政府与6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代表签订了《2015年度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社会消防重点单位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的10项工作目标:1、全面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要认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分析研判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形势,找准本单位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消防例会,特殊情况及时召开,并形成会议纪要。2、落实“六加一”措施。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三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3、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在2015年12月底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4、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各单位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或演练;在活动、营业期间应当每两个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5、定期对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在12月30日前,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固定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及时修复、增设相关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并将检测情况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6、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在12月底前要完成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其中自查要做到发现隐患100%、整改100%,因整改不力发生亡人或者有影响火灾必须责任追究。7、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对本单位重点区域实行专人巡查,重要节日前要自行组织一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8、加强消防“户籍化”管理。冬春火灾防控期间,严格记录日常管理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及时网上录入各项备案情况。9、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本单位电子显示屏、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媒介,开办消防专题专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积极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培训,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对各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下发通报。对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因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严格,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抄告其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