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3家法院被评定为“省级文明单位”

06.01.2016  16:38

        2015年12月9日,省委省政府下发了《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决定》(鄂文【2015】78号),京山县人民法院、东宝区人民法院被命名表彰为2013-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沙洋县人民法院被确认为2013-2014年省级文明单位。

        据悉,此次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新增的481家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命名表彰;对全省已命名的省级文明单位进行了复检,复检合格后给予确认。

        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抓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履行审判工作职责,大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了法院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