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文体新局全面排查全市24家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

08.08.2014  11:05

近日,咸宁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从即日起至10月对全市24家文物古建筑,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将采取各单位自查自改、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与消防部门联合检查、市文体新局与市公安消防支队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重点对各文物保护单位和烈士纪念设施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寺庙宫观是否按要求规范燃香活动;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

市文体新局强调,要通过此次检查行动切实摸清文物建筑单位消防安全基本状况,督促文物建筑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工作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