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扶贫办集中学习《志愿服务条例》

08.12.2017  10:54

  “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活动之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条让我们这些志愿者更加安心,对我们来说也是一种激励,我认为这一条加得非常好。”在学完新版志愿服务条例后,来自县扶贫办的志愿者王梨乐呵呵地说道。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12月4日,利用开展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之机,县扶贫办组织干部职工在市民之家5楼会议室集中学习了《志愿服务条例》。

  会上,县扶贫办副主任李德平同志对《志愿服务条例》的全部内容,包括总则、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计四十四条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强调,《志愿服务条例》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找准精准扶贫工作与志愿活动的结合点,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用实际行动为宣恩县域文明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以前的有些志愿服务都是喊口号,贴标语我不喜欢,但是目前我县的志愿服务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行动,我很喜欢,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我要深刻领悟条例的精神,扎实开展以后的志愿活动,为宣恩文明建设添砖加瓦。”县扶贫办综合股黎晓卫动情地说。

  通过学习,加深了大家对志愿服务的理解,进一步激发了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大家一致认为,参与志愿服务是广大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表示今后要积极组织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出彩扶贫人”、出彩“宣恩人。

  宣恩县扶贫办    彭昱 王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