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重点项目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03.08.2015  20:27

  本网讯(通讯员 郎艳辉 王岚)7月30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防重点项目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州院谭明副检察长带领州院起草专班人员列席旁听了本次审议全过程。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防重点项目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于2012年7月24日列入恩施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州检察院作为条例起草责任单位,专门成立立法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在经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了条例初稿。后多次邀请专家学者、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征求意见,经反复论证和修改后提交州人大常委会。 2014年9月28日,州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防重点项目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2015年1月23日州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 

  出席省人大常委会的各位委员在分组讨论时对条例予以高度肯定,表示《条例》的出台在全国尚属首创,不仅是以预防职务犯罪的法治实践体现和促进依法治国的需要,还是推进恩施州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恩施的重要助力。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