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审查批捕和侦查监督部门贯彻“鄂检十条”强调:要用案例和数据说话

09.05.2016  10:26

图为会议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 匡茂华 摄影 赵琳军)5月5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审查批捕、侦查监督部门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入贯彻落实该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和《审查批捕、侦查监督部门贯彻落实“鄂检十条”的意见》(下称“九条贯彻意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永金强调,贯彻落实“鄂检十条”,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要落实在具体案件上,体现在工作效果上,全省审查批捕、侦查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从七个方面入手,动真格、出实招、下硬功,用案例、数据和口碑说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指出,贯彻落实“鄂检十条”,服务好非公经济发展是今年全省检察院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全省审查批捕、侦查监督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院党组的要求部署上来,不断深化、强化对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的重大性的认识,按照王晋检察长关于依法保护非公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政治之“”、法律之“”、社会之“”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切实做到担责、负责、尽责。

  会议明确,审查批捕、侦查监督部门贯彻落实“鄂检十条”、“九条贯彻意见”,主要从七个方面入手,即:明确对侵害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打击重点;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犯罪“四类人员”案件的审查力度;以非公有制企业反映的“立案难”问题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更加注重社会危险性的审查;强化对延押案件和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案件的实质审查;注意结合办案加强对“查扣冻”措施的监督;准确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界限。

  “贯彻落实‘鄂检十条’要见实效,决不能只打雷不下雨、风过雨就停。”王永金副检察长强调,服务好非公经济发展是一项“非常之事”,非常之事要有非常之为,要抓出非常之效。全省审查批捕、侦查监督部门一定要动真格、出实招、下硬功,从调整完善案件报审材料范围、建立听取意见和沟通机制、坚持支持配合与监督制约并重、加强组织领导和压实责任、做好专项统计工作、强化检查督导和工作考评等六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用数据、案例和社会口碑说话,力争取得社会、企业、群众满意的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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