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天门市投资代办工作管理办法》

28.06.2017  16:58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做深做细代办工作,提高代办工作效率,扩大有效投资,不断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近日,就天门市工业项目投资代办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特制定《天门市投资代办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投资代办组织形式、工作内容、代办员的职责和管理、投资代办工作程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办法》,新落户的工业项目和技改扩规项目涉及工程报建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项目建设涉及的电力、自来水、天然气、通讯网络报装等公共服务项目均可由投资代办员代办,项目建设单位需先提出代办申请,并签署《投资代办服务委托书》、提交企业基础资料,经市投资服务代办中心和项目所在地分别确定项目代办员后,即可开始代办服务工作。(天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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