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延伸一公里 群众满意记心间

23.06.2016  19:28

        朋友之间数年内多次借钱未还,重打欠条后一方却又拒不认账。武汉市汉阳区法院民事速裁团队法官既做审判员又做执行员,不仅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敦促被告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帮助原告实现债权,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近日,在汉阳区法院领取了22万元案款的原告杨某,向该院递交了一封感谢信,满怀深情地向审理该案的法官王海江表达感激之情。

        杨某与江某是认识多年的朋友,江某因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杨某借钱。因江某一直没有偿还借款,杨某担心旧账时间太久将来理不清,就与江某商量重新订立一份借款合同,以取代以前发生的所有借款。2015年2月底,杨某与江某签订新的借款协议,约定杨某向江某提供借款27.9万余元,期限6个月;同日,江某向杨某出具借条,写明如数收到杨某借款,承诺2015年8月底前归还。江某在借条中声明,在此前与杨某之间的所有借贷债权债务关系全部作废,杨某对此没有异议。然而,江某依然到期不偿还借款,杨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江某偿还27.9万余元借款,并支付4万余元利息。

        民事速裁团队法官王海江受理了这起案件。本案中,杨某提交了他与江某的借款协议及借条,借款事实比较清楚。依照杨某的申请,王海江依法发出裁定,查封了江某名下房产。在法律的介入下,江某仍然想逃避债务,一度拒不承认借款事实。王海江找到江某,希望他认识到错误,主动偿还借款。尽管江某依然固执己见,以各种理由否认借款,但王海江的一句话让他无言以对:“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能够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意义,如果你没有借钱,为什么要出具借条呢?”证据摆明的事实和法官阐明的法理让江某认识到,自己的任何搪塞理由都显得苍白无力,王海江进一步对江某做工作,说服他在承认借款事实的前提下与杨某协商解决纠纷。2015年12月30日,在王海江的主持下,杨某和江某达成调解协议,江某承诺在半年内偿还借款,扣除已经支付的利息,共计向杨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22万元。根据调解协议,王海江依法向双方发出了调解书。

        按照法律的规定,调解书的执行并不在王海江的职责范围内,如果江某拒不履行义务,杨某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通过执行程序实现调解书确定的债权,而这起案件在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就可以结案,但王海江向前又迈了一步。

        2016年1月,江某提出申请,因没有资金偿还借款,请求法院解除对其房产的查封,待他将该房产出售后以所得价款偿还杨某的借款。经过与杨某协商,江某同意以第三人洪某的担保房产代替自己的房产进行查封,洪某对此没有异议。王海江即发出裁定,解除对江某房产的查封,并查封担保人洪某的房产。2016年3月,听说洪某的房产将要拆迁,王海江又及时向拆迁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告知洪某房产已被依法查封事实,要求冻结洪某房产的拆迁款,冻结期间禁止任何人领取、转移、隐匿该款项,确保在江某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还款义务时能够以该拆迁款偿还借款。王海江急群众之所急,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在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时时催问江某还款情况。2016年5月底,江某如约履行义务,把22万元汇到法院账户。近日,杨某终于领回了拖欠多年的借款。他的内心充满了对法院和法官的感激,希望请法官吃饭并购买礼品表达谢意,王海江一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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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