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推进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

25.01.2018  12:51

  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彭一苇

  1月24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已于日前印发《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底,全省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

   加快设施建设

  无害化处理垃圾

  据测算,湖北每年产生生活垃圾1700多万吨,垃圾数量已远远超过城市目前的处理能力,高效、无害地处理垃圾已成当务之急。

  方案提出要推广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形成因地制宜的卫生填埋、焚烧处理、协同处置、生态堆肥等技术支撑体系。条件合适的城市,应尽量选用焚烧方式,原则上每个市、州、直管市至少建成一座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必须安装自动监测系统与超标报警装置,城市应规划建设焚烧飞灰集中安全处置场所。

  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将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城市,可在循环经济产业园内规划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到2020年,全省城市基本建立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各市、州、直管市至少建成一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

   清除陈年垃圾

  修复生态环境

  在铁路、公路沿线和河道、湖泊、塘堰、沟渠里,经常有垃圾堆积如山却没人管,一堆就是好多年。这种非正规的垃圾堆放处,成为一个个“疮疤”。

  方案要求加快完成存量垃圾治理,以县为单位,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对简易填埋场和积存垃圾堆放点,要进行环境评估,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逐步扩大。武汉、宜昌、仙桃、京山县、鄂州市梁子湖区等试点地方将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到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

   推行市场化运行

  垃圾也含商机

  按照方案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

  垃圾无害化处理花费不菲,钱从哪里来?

  方案提出,以市、州、县为主体,推行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为主导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体系,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可以全过程市场化,也可以部分环节市场化。

  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PPP模式,市县政府通过运营补贴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资金筹措有困难的,由省财政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统筹支持。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以奖代补资金,用于奖补各地垃圾处理工作,对先进地方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