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17.10.2019  16:49

10月17日,宜都市出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明确将重点对宜都市范围内的0-14周岁残疾儿童进行救助。

据悉,康复救助对象为宜都市户籍,或在宜都市领取居住证,居住3年以上的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和苯丙酮尿症儿童。

救助内容包括矫治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三项内容。其中,矫治手术类,对肢体类残疾儿童进行矫治手术实施一次性手术补助,最高限额为每人每年1万元。康复训练类,对于听障、脑瘫、孤独症、智障儿童提供康复救助,0-6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6万元;7-14岁受助儿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辅助器具适配类,为有需要且适合配备辅具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年适配辅具1-3件,并按其生长发育需求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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