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点军法院公开开庭审理8人涉黑案

17.12.2020  22:35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17日电 (罗雪)12月15日至16日,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吴平等8名被告人及1名法人被告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吴某平长期游手好闲,曾因窝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继续混迹社会,个人或纠集他人实施了一系列违法行为,用“拳头”“棍棒”等行为暴力在长阳县城称王称霸。

  吴某平系宜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以公司为据点,逐步吸纳、网罗被告人涂某、刘某军、吴某、祁某峰、陈某平、周某成等人,形成了以吴某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6年,吴某平纠集组织成员刘某军、涂某、陈某平、祁某峰、吴某等人伙同刘某民(另案处理)、范某(已死亡)等近百人实施聚众斗殴犯罪,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指控,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形成强势地位、打击竞争对手、谋取经济利益,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9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从2002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宜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共计965个,累计收取工程款68154.1万元,收取管理费1146.7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串通投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强迫交易罪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应以串通投标罪追究宜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刑事责任。

  点军区法院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充分听取了各被告人的陈述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8名被告人和1名法人被告除吴某平外,均认罪认罚,表示悔过自新,接受改造。因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丁喆)